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第一地质勘查院(简称地勘一院)始建于1958年,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隶属于黑龙江地质矿产局,是一家技术力量强、勘查设备配套、专业种类齐全的综合性地勘单位,业务领域涵盖区域地质、矿产勘查、矿业开发、水工环地质调查、地质灾害(评估、勘察、设计、施工)、测绘地理信息、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岩矿鉴定及测试等专业。
我院现有职工188人,拥有地质矿产类中教授高级工程师3人、注册岩土工程师2人、高级工程师40人、工程师66人。建院以来,先后发现并探明储量的石墨矿、金铜矿等矿产51种,矿产地200多处,提供各类地质报告两千余份。由于业绩突出、成果斐然,我院先后荣获“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先进集体”、“全国模范地勘单位”、“首届中国百强地质队”、“全国五一劳动奖状”、“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称号。
二、 招聘计划
三、 用工形式及待遇
用工形式:合同制,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
待遇薪资:
1、会计岗位实行定薪制,见习期两个月,见习工资税前3500元/月,转正税前4000元/月。且随着工作年限的延长适当调整。
2、其他岗位本科生见习期半年,研究生见习期三个月。见习期工资:依据在编人员工资管理办法,见习期工资月薪4500-7000元,根据岗位享受五险一金、年终绩效等。转正后工资:依据在编人员工资管理办法,本科生年薪6万-13万,研究生8万-14万,享受五险一金,绩效奖金、职级晋升、定制化培养、高端人才引进政策。
3、单位实行早8:00-11:30,下午13:30-17:00工作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正常休息。
4、野外工作期间给予野外津贴和伙食补助,日标准为160元或190元。
5、缴纳五险一金,传统节日、年度体检等福利与在编职工相同。单身职工享受探亲假,工作满一年以后享受带薪休假。
6、对于本市区外的未婚职工,提供住宿补贴每月每人不超过500元,补贴期限最高3年,工作日期间提供早、午餐,每餐个人承担1元。
7、建立人事档案,依据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评、聘专业技术等级。
8、根据专业提供相应的安家费,地质类硕士研究生3万元(满一年起,每年1万),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2万元(满一年起,每年5000元)。本科生1万(转正后每年5000元)
四、报名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需携带(投递)材料:个人简历及自荐信;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二)招聘程序:
1、由招聘单位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审核、面试,对符合招聘条件者报上级主管局人事部门。
2、上级主管局人事部门与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对应聘人员再次进行资格审查。
3、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办理拟录用手续。
(二)联系方式
人事部门主管院长:
办公室:0453-6540911
手 机:13555009989 13555012318
邮 箱:27226317@qq.com